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购企业的方式和这种方式的好处与不足

  收购企业的方式和这种方式的好处与不足
  
  收购企业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当一个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被更强大的公司收购是一个很好的出路。收购企业时又有很多的方式,收购企业的方式是哪些?这种方式的好处与不足是什么?我们都会为您做出详细的分析,请仔细阅读。 ?
  
  
  一、收购企业的方式是哪些?
  
  (一)公开收购
  
  它是指要约人以高于某公司股票的当前市价,向该公司所有的股东发出买入全部或一定比例股票的要约,该要约人可以是该公司原有的股东,也可以是其他公司法人(自然人)。在公开收购中,“公开出价”是一个至为关键的因素,对于收购公司来说在其正式公开收购要约后,只能以该要约作为购买该股票的价格,而不得在此要约有效期间内,另在公开市场上或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购买任何其他股票。所以,要约公布之前的保密工作也是至为重要的。
  
  (二)杠杆收购
  
  又称融资收购,是指透过目标公司的大量举债来向股东购买公司股权的收购方式,所谓“杠杆”,是指公司通过借进资本或发行优先股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由于债权人并不要求参与日后的经营利润,只要求固定的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且公司支付债务利息又无需计入公司应税收入之中,因此,那些意图通过买卖公司股权来获利的收购者,自然愿意选择举债高的融资方式,以期达到所谓的杠杆效果。其本质上是一种投机活动,它不仅是股权的转移,而且将对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使目标公司由一家低负债比率的公司变成一家高负债比率的公司,公司的信用级别也将随之降低。
  
  (三)协议收购
  
  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之外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就转让股份的数量、价格等达成一致,从而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的行为。该形式适用于对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是我国资本市场发育尚不成熟条件下一种独特的收购方式。其优点在于对承受能力有限的二级市场来说,协议收购带来的冲击和影响较小,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在信息公开、机会均等、交易公正等方面皆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杠杆收购的好处与不足
  
  (一)这种方式的好处是:
  
  (1)投资者能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对目标市场的进入,特别是对制造业,这一优势更为明显,它可以省掉建厂时间,迅速获得现成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生产设备,迅速建立国外产销据点,抓住市场机会。
  
  (2)有利于投资者得到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经营资源。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①收购发达国家的企业,可获得该企业的先进技术和专利权,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收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可获得适合当地市场状况的中间性技术和适用性技术。如中国首都钢铁公司80年代收购了美国麦塔斯工程咨询公司,购入时,该公司拥有的未过期专利达40多项。
  
  ②收购方式无需重新设计一套适合当地情况的经营管理制度,而直接利用现有的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这样可以避免对当地情况缺乏了解而引起的各种问题。
  
  ③通过收购方式,收购企业可以利用被收购企业在当地市场的分销渠道以及被收购企业同当地客户多年往来所建立的信用,迅速占领市场,并且还可以把公司其他子公司的产品引入该市场。
  
  (3)可以廉价购买资产。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低价收购外国现有企业:①从事收购的企业有时比目标企业更知道它所拥有的某项资产的实际价值,如已折旧摊提的不动产实际价值。
  
  ②低价购买不盈利或亏损的企业,利用对方的困境压低价格。
  
  ③利用股票价格暴跌乘机收购企业。
  
  (4)迅速扩大产品种类。如果潜在收购对象同收购企业的产品种类差别很大时,收购方式可以迅速增加收购企业的产品种类,尤其是收购企业欲实行多样化经营时,如果缺乏有关新的产品种类的生产和营销方面的经验时,采取收购方式更为妥当。
  
  (5)收购方式对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小,能较快地取得收益乃至收回投资。此外,由于收购方式具有较小的不确定性,企业也便于融通资金,并且,这一方式也可作为资金外逃以避免政治风险的手段。
  
  (二)这种投资方式也存在如下的不足:
  
  (1)价值评估困难。这是企业收购过程中最复杂的难题。其主要原因有三个:
  
  ①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会计准则。有些目标企业为了逃税漏税而伪造财务报表,有时财务报表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因素都增加了收购时价值评估的困难。
  
  ②有关国外市场的信息难于搜集,可靠性也差,因此对收购后该企业在当地销售潜力和远期利润的估计也较困难。
  
  ③企业无形资产如商誉,其价值评估也比较困难。
  
  (2)被收购企业与收购企业在经营思想、管理制度和方法上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当投资企业缺乏合格且胜任的管理人员时,可能无法对被收购企业实行真正的经营控制,甚至造成兼并失败。
  
  (3)被收购企业的产品、工艺、技术乃至规模和地理位置等,可能同收购企业的战略意图、经营经验不完全符合,如果收购企业缺乏经营调整能力,被收购企业可能会妨碍其长期发展。
  
  收购一个企业是有很多种方式的,但每种方式都有其特别之处。我们将收购企业的方式中的杠杆收购着重做了分析,这种收购方式是比较常见的一种,但有利有弊。如果有收购企业的想法,可以了解一下。希望我们整理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还有其他关于收购的问题,可以咨询的律师。
  
  
总结:收购企业的方式和这种方式的好处与不足收购企业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当一个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被更强大的公司收购是一个很好的出路。收购企业时又有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绝对控股权是多少比例?
      绝对控股权是多少比例?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就可以达到绝对控股。控股权是控制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营业......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东西
      私募基金备案是什么东西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


·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
      离婚中经常听说净身出户,但是从法律上面来讲,其实是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会判决一方净身出户的。但夫妻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请跟随我......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上......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一、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中国对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罪】司......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
      孩子家庭监护人信息是父母吗1、未成年人的父母。父母是子女最近的直系长辈亲属,且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管教的义务,所以,《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首先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


收购企业的方式和这种方式的好处与不足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