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有哪些?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等等。
  
  三、仲裁和诉讼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仲裁是由仲裁机构即仲裁委员会受理。而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法院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
  
  2、对案件的管辖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授权,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案件,仲裁机不能受理。而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则是强制管辖,只要一方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就可依法受理案件。
  
  3、审理组织的组成原则不同。
  
  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是由当事人各方选定或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机构指定,其组成是基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审判庭的组成则是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无权过问,只能依法定程序申请回避,是否回避由人民法院决定。
  
  4、仲裁庭审理案件一般不公开进行,案情不公开,裁决不公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原则,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
  
  5、仲裁依法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上诉,而法院审判则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上诉于上一级人民法院。
  
  综上所述,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跟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都是一样的,如果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那仲裁裁决从始至终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存在者的纠纷还可以由法院审理或者双方另行协商。
  
  
总结: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一、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宁明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城中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0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874元/亩;集体土地未......


·离婚扶养费标准是多少?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之时往往会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抚养费等问题选择对薄公堂,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我们有必要了解当今法律关于离婚抚养费的相关标准,那么现在......


·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怎么处理?
      侵犯肖像权和隐私权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根据两办《意见》精神,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救济等需要根据鉴定意见来决定主张权益的情......


·刑诉法解释134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的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主要内容涵盖刑事诉讼的方方面面,是为了能够使刑法更加正确的实施,也是为了社会能够更加安定而制定的法律规范。刑诉法的每一条内容都有其释义,那么......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干砌石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只有知道了对于事情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才能够朝着标准和要求的目标,采取正确的行动。这一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尤其是在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会制定相关的标准问题来对......


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