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需公证的文书;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受理标志着公证处公证行为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公证处受理后,要在公证登记簿上登记;公证事项的承办人应制作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
  
    公证处还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帮助当事人起草、修改、拟定法律文书。
  
    (三)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四)出具公证书
  
    其实,签完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以后,最重要的事情是及时的办理离婚证,因为双方不领离婚证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办理公证的时候也会要求双方提供离婚证。尽快执行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才是最有利的。
  
    夫妻如果想办理财产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
  
  
总结: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般被家暴了应该怎么办?
      一般被家暴了应该怎么办?家庭暴力对受害人来说可谓是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可以报警处理此问题,以减轻自己受到伤害的程度。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委会、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到鉴定部......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2023
      三期女工指哪三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谓孕期,是......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


·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
      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一、刑事自诉需要起诉书吗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人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的,如果提交起诉书有困难的,法院会对起诉请求进行记录,并且要起诉人签......


·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
      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一、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最高赔偿为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大,很多建筑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去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不少企业拿到工程项目后,都会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组织工人去当地建设施工......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