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是否照顾抚养子女等。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采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一般来说,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协议离婚
1、双方先协商好,最好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等达成一定的共识。
2、填写好离婚协议书,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
3、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
4、如果对抚养权、财产分配等问题达成共识了,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当场登记,并宣读离婚宣言,让双方领取离婚证。
(二)判决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那么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总结: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一、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最近,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第二套房的购买,在进行认定第二套房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那么,第二套房政策都是包括哪些内容呢?第二套房契税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会为......
·在生活中,有人拿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您,中伤您,这就算是一种诽
在生活中,有人拿不存在的事实来威胁您,中伤您,这就算是一种诽谤。诽谤这个行为,轻则使人名誉扫地,重则可能会导致人死亡。所以,在真相还没有弄清楚之前,不要随便随便地去诽谤他人。如果处......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程序是什么?现在的医疗事故越来越多,也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当医疗事故出现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就会依赖相应的法律规定来进行更加客观的评判,那么医疗事故争议行......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
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一、诉讼保全一般多长时间?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同的财产保全的期限是不一样的,在保全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续行保全。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劳务关系的认定依据是什么?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以口头形式或者是书面形式达成了一种雇佣关系,这种雇佣关系不是长久性的,一般是一次性、特殊性或者是特定时间段的平等雇佣关系,劳务......
·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定金的处理
当您的房屋买卖合同宣布无效时,您是否会认为您所交的定金就会打水漂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房屋买卖合同没有一定法律效力时,房屋定金会返回到您的手中,下面为您介绍,在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