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部分股东抽逃出资犯罪吗
企业部分股东抽逃出资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二、抽逃出资需要追回资本吗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形时,如果公司进行清算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的责任,这是追回资本的方法。抽逃出资需要追回资本。根据《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侵害了公司财产所有权,公司有权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返还出资本金和利息;同时,公司若发现有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的,还可以要求其对该股东返还出资本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以此来惩戒协助抽逃出资的人员。
总结:企业部分股东抽逃出资犯罪吗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在实际当中,有许多患病职工治疗疾病并不是将所限定的医疗期一次全部使用完毕或者一定是连续使用的,他们可能是断续而不是连续使用医......
·关于工伤鉴定分手指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
·关于行为人寻衅滋事关多久?
关于行为人寻衅滋事关多久?寻衅滋事是典型的一个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般行为人都是有饮过酒,因为酒精的作用下,对无辜的第三人实施谩骂殴打,恐吓等行为。寻衅滋事如果导致的情节非常严重......
·夫妻两人分居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两人分居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
·醉酒驾驶自行车是否构成醉驾?
属于。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提起离婚赔偿要哪些条件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势必会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此时,受害方在离婚时就会想向对方要求离婚赔偿。不过,提起离婚赔偿是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的。具体来说,提起离婚赔......
企业部分股东抽逃出资犯罪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