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如果已经公证过的遗产因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证的,遗产可以多次公证的。很简单的再去做一个公证手续就好了。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
  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2、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3、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4、 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5、 死者的婚姻证明。主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7、 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遗嘱在进行过公证以后,若非情况非常特殊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撤销和变更。事实上,只要公证机构严格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流程予以公证,公证书就是生效的。之前选择公证的方式,之后若是想要变更继承遗嘱的主体或者变更遗嘱划分的份额的,此时也可以选择公证变更。
  
  
  
总结: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如果已经公证过的遗产因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证的,遗产可以多次公证的。很简单的再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
      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
      可转换债券的期限有多长?一、基本定义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是债券的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
      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2023一、如何定义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


·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当中就认为偷盗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偷盗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罪行的。偷盗是有偷盗罪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案子的涉案金额,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区分。那......


·逮捕的执行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①......


·银行贷款夫妻债务认定属于一人的情况有哪些
      银行贷款夫妻债务认定属于一人的情况有哪些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如上所述,这种债务一般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为其偿还,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将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