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自己做的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只有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如下
  
  (一)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二)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三)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四)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二、书面合同的签订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
  
  1.是合同成立的证据
  
  2.是履行合同的依据
  
  3.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二)合同的形式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条款较完备、内容较全面的正式合同。另一种是内容较简单的简式合同,如销售确认书和购买确认书。这两种形式的合同,虽然在格式上、条款项目和内容的繁简上有所不同,但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合同的内容书面合同的内容一般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1.约首是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称,订约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和地址(要求写明全称)。此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写明双方订立合同的意愿和执行合同的保证。
  
  2.本文是合同的主体部分,具体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一般通称为合同条款。如品名条款、品质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交货(装运)条款、支付条款、及商检、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条款等。
  
  3.约尾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订约的时间和地点及生效的时间。合同的订约地点往往要涉及合同准据法的问题,因此要谨慎对待。我国的的订约地点一般都写在我国。
  
  合同的修改和终止合同一经订立,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但在实际业务中,合同签订之后,有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发现需要对合同的某些内容加以修改或补充。
  
  合同的有效性并不是根据该合同是由制定的来判断的,对于民事主体个人,若订立的合同是合法的、有偿的,并且该合同的形式也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那么在有第三方自愿与其签署合同厚,该合同就会在签署时起可能有效,之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总结: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一、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自己做的合同不一定受法律保护,只有合同成立并有效之后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有效成立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保全车辆找不到怎么办?
      保全车辆找不到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您总会与他人发生一些纠纷,严重者还会通过诉讼去解决,那么如果在这些诉讼中涉及到了钱款方面,相关部门就会对涉及案件的车辆进行保全。那么如果在向有......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
      交通保险赔偿误工费补偿吗?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
      一、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能否获赔?安排加班后调休天数不足可以获得赔偿,加班换调休一赔一是合理的,时间对等调休不违法,但是需要进行赔偿。一般情况下,我们在公司工作都会有休息时间,......


·股权转让协议支付方式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应该会有一定的协议来进行约束,那么对于股权转让期间,肯定会有一定的支付以及付款方式,那么这种付款方式是什么样的呢,根据相关的办法规定,应该根据具体的交易行为来决定,详情......


·中介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中介办理租房网签备案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一)《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二)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三)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四)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共......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五五责任吗?交通事故一方死亡可能会出现五五责任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叁年以下......


自己做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