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一、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两年半减刑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
1、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表现能力。
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是不能减刑的。
3、投入监狱时余刑不足一年,一般是没有机会立功减刑的。
4、判刑两年半,如果投入监狱时不到一年半的刑期的话,还是可以减刑四、五个月。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二、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减刑。
另外,减刑依法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三、减刑怎么申请?
减刑申请流程如下: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其中减刑建议申请书是由监狱向法院提请的,只有符合减刑的条件监狱才会出面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申请书。
置于采纳与否在于合议庭或者法官了。只需要把真实的情况写出来,说明真情才会打动法官。
总结:一、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两年半减刑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1、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表现能力。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
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一、发明专利保护权利范围是怎样1、中心限定原则。所谓中心限定,指权利要求的文字所表达的范围仅仅是专利权保护的最小范围,可以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方案为......
·不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2023?
不能离婚的理由有哪些2020?不能离婚的理由有: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从保护女性......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企业倒闭后可依法申请破产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而公司的按债权进行清偿也有相应的顺序及比例。作为企业员工,最关心的应该就是企业破产后如何对员工进行安置,企......
·交通事故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冒名顶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害公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
·哪些条件下会构成违约
哪些条件下会构成违约一、哪些条件下会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民法典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
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