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一、什么是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其标准是:
  
  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
  
  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
  
  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2017年,涉及到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22个省市自治区还将实行还林1500元/亩,还草1000元/亩的补贴政策。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应该属于林地。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宜林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林权证。
  
  二、退耕还林土地是否能确权?
  
  分3种情况来看:
  
  1、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中,按照林权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已退耕还林并确权登记颁发了林权证的,应从农户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注销登记手续,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2、已退耕还林但未颁发林权证的,应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对既没有取得林权证,也没有取得补贴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退耕还林土地能转让吗?
  
  退耕还林地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也有讲到“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因此,要注意的是,林权流转期限应当根据森林、林木的林种、树种、林龄、开发目的、开发形式等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用材林以轮伐期确定流转期限为宜,最长不得超过该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若原未确定林权有效期的,流转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0年。
  
  
总结: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一、什么是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在线咨询 > 一、证明商标是什么?
      证明商标内容包括哪些?一、证明商标是什么意思?《商标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订版)第三条对证明商标的定义:“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


·首先来看醉驾与酒驾的区别
      首先来看醉驾与酒驾的区别,一般来说,顾名思义,酒驾就是喝了酒驾车,如果超过了法定的标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没有超过相应的标准是不会受到任何惩罚的。具体而言,没有酒驾的意思是说,......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
      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一、刑事自诉案件提起条件是什么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 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
      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的联系最近洪涝变得特别厉害,让房屋倒塌不少,而被掩埋在下面的埋葬物究竟归谁所有,又如何安置,成为一个问题。对于埋藏物与无主物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在法律上对......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
      借条后面加东西有一方不知道有效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你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对于借款本金,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商标变更文件接收人申请表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变更文件接收人申请表包括哪些内容一、商标变更文件接收人申请表包括哪些内容?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


退耕还林的土地是否属于林地?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