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已获得保险金的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等特定用途,具有人身性质,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该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本身就表明了投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特定关系,体现了保险金的专属性,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该保险具有一定的投资属性,由此获得的投资收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尚未获得保险金的情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离婚时仍处于保险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合同,夫妻双方主张分割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应予支持。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夫妻一方,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退保或者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投保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投保人愿意继续履行的,投保人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如果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夫妻另一方为被保险人,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议退保或者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协商一致退保的,保险人退还的保险单现金价值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愿意继续履行的,获得保险合同利益一方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而被保险人要求继续履行的,保险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获得保险合同利益一方应当支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给另一方。
(3)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人身保险的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获得的保险金,如果未成年子女未死亡,应当专属于未成年子女所有。
离婚时,如果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尚处于保险有效期的,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该保险应当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总结: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
客户忘记银行卡密码,连续输入错误密码3次,ATM自动吞卡;二、ATM发生故障,或银行工作人员忘记向ATM内放置现金;三、银行卡已消磁,客户由于不知情而将银行卡插入ATM,银行卡被吐出,客户再......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是因为争议的产生往往是双方当事人对执行......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
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注册资本多少从银行贷款有什么影响现在贷款需要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担保,因此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影响。1.规定,注册资本不能贷款;2.在公司注册时,要提供......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说明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法人变更说明的相关规定随着经济发展的快速,市场竞争也逐渐变得激烈,公司选择有责任的法人才能决定公司能否顺利的在社会中立足下去,对于对公司没有有利发展的法人可以进行操作变更......
离婚案件中对于人身保险合同应当如何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