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离婚时,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二、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问题的处理
  
    (1)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的,离婚后原则上应自行解决住房问题;
  
    (2)离婚后确实无房居住,自行解决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调解或判决无承租权一方暂时居住,暂住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暂住期间,暂住方应交纳与房屋租金等额的使用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3)离婚时,一方对另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无权承租而另行租房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如承租公房一方有负担能力,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三、关于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租凭关系问题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调整和变更单位自管房屋(包括单位委托房地产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的租赁关系时,应征求自管房单位的意见。经调解或判决变更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
  
    综合所述,离婚案件中涉及到公房承租权处理,属于直管公房的,可在判决中明确承租权以及承租关系的变更。属于自管公房的,夫妻只有一方在产权单位工作,一般应把承租权确定在产权单位工作的人名下,另一方获得补偿;但经产权单位同意的,可以确定由另一方承租或共同承租。
  
  
总结: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离婚后公房承租权的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
      如何认定刑事犯罪预备阶段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在认定犯罪预备......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改动了的借条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而......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同学怎么办?欠钱不还的同学应该积极的偿还欠款,经济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付款,主要是欠钱不还,是属于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1、同班同学欠钱不还,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
      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一、公司债券承销商资格都有哪些呢1、主承销商和副主承销商资质(1)已经承担过2000年以后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或累计承担过3次以上副主承销商的金融机构方可......


·被起诉的人可以起诉起诉人吗
      需要看案情,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况下可以提出反诉: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可能您在超市里购买物品的时候都有索要小票的习惯索要小票确实非常重要,因为如果日后发生什么问题,都可以凭小票去找超市。实际上在我们国家购买一些物......


夫妻离婚后公房承租权怎么分割?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