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指定继承,从而达到不让继子继承遗产的状态。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不想立遗嘱,还可以在生前将房产变卖或赠与他人二、继子/女有继承权吗?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只是继承顺序不同;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各法定继承人的认定:(1)配偶。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在是配偶互为法定继承人的前提条件。(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3)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晚辈直系血亲。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他们不是法定继承人,只是在代位继承时可以享有一定的继承权。(4)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则包括同父母、同母异父、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三、遗产分割的方式是什么?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对可分物,如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对不可分物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如农村中常见的牛、羊等可保持共有。在当代社会对于遗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是多种方式的,比如说可以通过保留共有的分割方式,也可以通过变价分割补偿分割等。不管哪一种分割方式,都是需要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比如说继子女可以在形成事实上抚养关系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指定继承,从而达到不让继子继承遗产的状态。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
      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一、对于欠钱不还钱的怎么办?1、协商2、起诉,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


·在我国醉驾人员在禁驾期内能考取驾照吗?
      在我国醉驾人员在禁驾期内能考取驾照吗?不能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


·催要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
      催要是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欠款的口头催要能形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


·商标侵权提供进货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商标侵权提供进货方需要承担责任吗?行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销售,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只需要停止销售即可;商标侵权一般是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不让继子继承遗产?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