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

  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
  
  法律上并无此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
  
  2、如果当事人对老人的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4、我国《继承法》对继承的范围和份额规定得很明确,当事人可参照处理;
  
  5、如果对继承份额和继承人的范围有异议的,可以协商或者起诉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分割,但如果没有赡养老人的,可以协商进行不分遗产或者少分遗产,具体情况应当以老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还可以进行公证处理。
  
  
总结: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法律上并无此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赡养年老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和是否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没有关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
      建筑工程是近年来我国取得诸多突破的重点领域,在这些突破的背后,有着对质量的严苛追求。也就是因为此,建筑行业才会健康发展。但是该行业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如合同纠纷。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
      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一、建筑工程分包如何交税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也就是说,在工程分包的......


·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行为人对他人人身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此时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有四种,包括轻微伤、轻伤、重伤以及死亡。针对不同的损害结果,行为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因为有可能构成犯罪。那么造成轻伤是......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说到征地补偿的问题,相信您都不会陌生吧,这一直以来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且各地的补偿政策是有所区别的。辽宁省作为我国农业用地得大省,也有相应......


·刑事案件同案犯会分开抓捕吗
      一般情况不会分开判,但量刑标准会有所不同。同案同审:一个刑事案件涉及多人参与的,属于共同犯罪。在同时(相近时间段)到案的情况下,要一同开庭审判,不会拆开分别独立审判。因为同一案件的......


·倒车刮了一下算逃逸吗
      不算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无故离开现场都算逃逸行为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时,不能判定为逃逸。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一、谁继承财产谁赡养老人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