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
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协议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其处理原则为:无论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的一方失踪、死亡的,均只能由其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双方又约定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除外;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或者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用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包括婚前个人债务与婚姻关系中的个人债务,但不管是什么时期的个人债务都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这是处理原则。三、离婚时债务如何证明的?债权债务的证据形式有以下六种:1、有公证的借款、欠款;2、由夫妻上面签名的借条和欠条;3、没有公证、没有双方签名的各种形式的借条、欠条;4、证人证言;5、证人出庭和证词;6、银行转账支票。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债务一般是在夫妻续存期间所欠下的债务都归双方来共同的偿还,但如果一方欠债而另一方不知情,对于这份债务另一方是没有义务来进行承担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进行证明才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总结: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协议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其处理原则为: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
2023年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防护注意事项有哪些?疫情期间坐高铁安全吗?做好个人防护,坐高铁也是安全的,因为高铁站和车厢都有做好消毒工作。而且高铁站都有体温检测。整体来说,疫情到......
·商品房加名离婚分割能分一半吗?
离婚时,最为重要的是需要就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等问题需要协商达成一致,在协商时,必须遵守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否则即使双方都已经签署了协议,还协议也是不会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
·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罪要什么证据
非法经营罪要什么证据(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
·出现了违法的行为不仅要付出严重的代价还要缴纳一定的罚金,而在
出现了违法的行为不仅要付出严重的代价还要缴纳一定的罚金,而在处罚的过程中醉驾的严重性是危害非常大的,那么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醉驾有多起违法行为罚金是多少呢?您这就跟随我们一......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
劳动合同盖哪个部门的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工程承包资质承包工程的范围是如何规定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商机随处可寻。建筑行业可承包的过程范围也越来越高,对于一个建筑公司来说,要想在同行业里担当领跑者的角色,需要领导者有较......
个人债的加入属不属于夫妻债务?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