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交通事故又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可以得到工伤的赔偿,还可以得到交通事故的赔偿。不过只是进行补偿这两者相互不冲突的部分,比如说工伤进行补偿医疗费护理费用等,那么交通事故就不用补偿,这个因而而异看情况。
  
  
  
总结: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
      离婚时返还彩礼的条件?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证他项权利证书办理的材料有哪些?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内容 最近,医疗损害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
      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内容最近,医疗损害的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热议,医疗问题,也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那么,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内容主要有哪些呢?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第十五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


·刑事移送管辖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自诉或公诉案件,在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一般法院还是会先对案件的管辖进行审查,若自己不具有管辖权的话,则就不会受理案件。当然,要是受理之后发现没有管辖权的则就只能进行移送了。法......


浙江省交通事故与工伤可以双赔吗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