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正当防卫是怎样的
司法解释正当防卫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重要权利,是公民实现自卫和保护我们国家、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武器。在立法上,我国对正当防卫的限制性条件逐步放宽,以期指导、鼓励公民正确运用防卫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二、正当防卫的意义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正当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特别是现行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规定作了重大的修改补充,主要立法精神是适当地放宽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除原则性地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以外,还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了特别规定,这就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正当防卫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过这个权利得用对否则可能会造成杀人罪。正当防卫造成犯罪人死亡的,可能也是一种正当防卫过当的形式,只要不是刻意的将对方杀死,一般都是可以被判正当防卫的,此类事件,最好找律师。
总结:司法解释正当防卫是怎样的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
在我国关于工伤认定鉴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
·被判三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
被判三个月拘役在哪里执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
·劳动者自愿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现实中,劳动者自愿加班的情况其实也是多的,这时可以说单位没有进行安排,完全靠劳动者自己主动自愿。一般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需要支付加班费,那要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话,是否也需要支付加......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
是否车险还有误工费可以索赔?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
·过失决水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过失决水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刑法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
司法解释正当防卫是怎样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