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没有固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三、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只有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丧葬费,除了丧葬费之外,死亡抚恤金,精神损害抚恤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赔偿标准都因人而异,如果受害人家属索要不切合实际的赔偿标准,司法部门也不会支持。
  
  
  
总结: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没有固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
      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


·浙江省高温费规定有哪些,如何防暑?
      我们都知道有些工作即使是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停工的,所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规定企业需要给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我国各地高温费的发放标准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地处......


·关于旅行社纠纷律师案例的解决办法
      关于旅行社纠纷律师案例的解决办法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旅游越来越成为人们假期的首选,很多人为了让自己不那么麻烦选择报旅行社团游项目,由此也会产生种种问题,下面由的我们带你了解一......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么?
      行为犯存在犯罪未遂么?行为犯可以有未遂犯,行为犯是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


·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
      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一、离婚抚养权再婚后还可以争取吗?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变更抚养权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