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
  
  一、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二、对证人作证的要求有哪些?
  
  
  1、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 作为证人。
  
  2、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 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3、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 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 证。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4、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5、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6、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7、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8、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综合上面所说的,证人就是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人,只要诉说的情况属实那么是可以作为证据作为判决的依据,但如果证人的年龄比较大,而且交通不方便,以及因其它的原因不能上庭的话,那么这个情形可以提交书面的证言,这样也是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
  
  
  
总结: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一、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个人设立养老院政策补贴有哪些
      个人设立养老院政策补贴有哪些?1、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免......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私分罚没财物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396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


·法律规定哪几种情况不算工伤
      哪几种情况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
      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一、犯罪分子贩毒能不能找人出来?不可能找人出来,贩卖毒品是明知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


·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有哪些
      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有哪些一、侵权责任承担的主体有哪些主要按照侵权人的行为能力区分侵权责任承担主体,主要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


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情形下的情况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