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专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属。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1、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经营信息。据此,商业秘密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业秘密是一种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既可能以文字、图像为载体,也可能以实物为载体,还可能存在于人的大脑或操作方式中。第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第三,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经济利益,仅限于积极的经济利益,即能使权利人增加财产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第四,商业秘密具有实用性,即具有直接的、现实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能够将商业秘密直接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第五,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此外,商业秘密还具有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内容广泛等特点。2、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3、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方面的重大损失,包括减少盈利、增加亏损、引起破产、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等等。根据司法实践,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诉。值得注意的是,必须查明行为人所实施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与权利人遭受重大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盗窃商业秘密等行为,但该行为本身并没有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不成立侵犯商业秘密罪。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侵犯商业机密罪的相关处罚情况,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违法行为的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关情况的认定还需要结合秘密的类型,以及相关情况的处理而定,另外还需要对秘密物真实性进行认定。
总结: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
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新条例适当减轻了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子女的法律责任。新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
·老公打老婆怎么处罚
丈夫打妻子是家庭暴力,妻子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
·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
·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教唆犯应负什么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
·法院发回重审卷宗装订顺序是什么?
法院发回重审卷宗装订顺序是什么?(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执行申请书、移送执行书、协助执行书、委托执行书、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立案审批表(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
·绑架罪与非罪怎么界定
罪与非罪,很明显前者是构成了犯罪的,但后者却不认为是犯罪。对于不同的犯罪而言,罪与非罪的界定不同。那么您知道绑架罪与非罪该怎么进行界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
商业机密泄露的判罚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