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 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
  根据《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且按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征求了其他股东是否购买的意见,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情况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公证是由第三方即公证处进一步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第三方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证明,该证明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本身的有效或无效。依据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办理公证,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双方未明确约定将公证作为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时,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法人股之间股权转让需要盖公章)。
   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同时发生。
  也就是说,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缔结合同时,合同就生效了。但是,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或者法定生效条件的,必须待生效条件成就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原批准机关的批准,获得批准就是该种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定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在转让股权的时候,很有必要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但此时法律并没有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必须要办理了公证才有效。是否办理公证是当事人自由决定的。当然,只要满足了《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的,那么该股权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
  
  
  
总结: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一、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根据《公司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成为民事案件证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医疗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


·好意施惠非法律事实吗?
      好意施惠非法律事实吗?不是法律事实,只能作为事实行为,是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好意施惠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


·医疗过错责任医疗事故的区别
      医疗过错责任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


·怎样算是嫖娼
      怎样算是嫖娼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包括口淫、手淫、鸡奸等)的行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


·骨折期100天误工费吗伤残十级
      是的。误工费的天数要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而定,一般疾病证明书上都会写明建议休息的天数,这个天数就是误工的天数。认定工伤后,如果有骨折情况,按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公证才有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