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对于外国人监视居住的最长分别是6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zd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版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权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监视居住的相关情况,外国人存在违法的行为也是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监视居住是需要由法院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审查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认定。
  
  
  
总结: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对于外国人监视居住的最长分别是6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
      说到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其实它是有很多不同的分类方式的,不同的分类方式所分成的种类也是不同的。那么,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呢?每一种建设工程承包方式的特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


·分公司倒闭没签合同员工怎么赔偿
      分公司倒闭没签合同员工怎么赔偿1、应该从满一个月开始至公司倒闭止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2、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将倒闭,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的人为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害,或者想要为自己争取合法的利益,此时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但律师提供帮助不是免费的,那么交通事故委托律师是怎......


·2023醉酒驾驶标准是多少?
      醉酒驾驶标准是多少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二、醉......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以往的法律法规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解释。不过,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


·抢注银行商标的规定是什么?
      一、抢注银行商标的规定是什么?商标抢注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抢注未注册商标;(2)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3)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


对外国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是多久?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