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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

  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1、继续履行,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2、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3、赔偿损失,其责任构成如下:(1)违约行为;(2)损失;(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4、定金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二、钢结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五)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在钢结构合同当中应该不会没有约定违约条款和遇到争议以后的解决方式,合同中不约定违约条款的,也不代表双方违约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了,合同违约没有什么其他的对策,或者是跟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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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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