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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能毁约吗?

  对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能毁约吗?不能随时的毁约,如果毁约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二、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合同签订了之后都是不能无故的毁约,除非是有另一方双方所约定的条款从而就可以提出解约的情形,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据,所以,合同毁约必定就会承担所带来的经济损失,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总结:对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能毁约吗?不能随时的毁约,如果毁约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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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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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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