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一、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合同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无效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中约定违约时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自然也是无效的,所以无效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作合同毁约纠纷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起诉书原件一份,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为单位: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一份。原告为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查询一份。
  
  5、提交相关证据材料,份数与起诉书相同。
  
  签了合作合同以后又毁约的这种做法其实对毁约方也非常不利,因为没有任何的诚信原则可讲,就算是支付了违约金,违约给企业及个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短时间之内是无法弥补的。签合同本来就不能一时冲动就随便签字。
  
  
总结: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一、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合同毁约的违约金标准没有统一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法定监护人范围是什么
      监护在法律上仅针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作为有能力帮助他们的人,但是你对于监护了解多少呢?法定监护人的范围是怎样的呢?法定监护人又是怎样设定的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内容。一、法......


·审查起诉后家属如何递交证据?
      一、审查起诉后家属如何递交证据?证据的采集工作主要是由辩护律师来进行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可能处以羁押期间,不能进行搜集工作,在这期间可以找一名律师,来代其行使权利。并且可以帮当事人提......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
      一、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可以吗?夫妻婚后财产各自分开是可以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民法总则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6岁儿童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是什么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


·合同期限届满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多久?《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公司合作合同毁约要付多少违约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