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二、遗嘱的特征有哪些?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综合上面所说的,遗嘱是可以指定监护人的,但前提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对于其它有资格的监护人是没有任何的意见,对于在遗嘱中处理此事的时候就一定要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思,这也是不会引起其它的纠纷。
总结: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认定构成犯罪中止处罚几年
认定构成犯罪中止处罚几年《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1、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一、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甲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对象必须是公司的法定代理人。此外,加盟就......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包括哪些?1.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是出让方和受让方通过协商,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件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具体而言,须由拟使用土地者向政府提......
·有人持枪抢劫要枪毙么
抢劫是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持枪抢劫更是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那么您就有一个疑问了,有人持枪抢劫要枪毙么?枪毙是最严重的刑罚,那么持枪抢劫是否属于罪行极其严重并需要执行死刑?我们将结......
·开发商的五证是什么?
开发商的五证是什么?五证包括哪些证件?“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
·宅基地租赁合同范本
租房子是我们需要慎之又慎的事,因为房屋租聘闹出的事件不在少数,所以在租房时有一个规范的合同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在租凭宅基地更需要健全手续,这样不光可以避免发生大的纠纷,更可以有效保......
遗嘱监护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