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一、如何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
  在约定违约金时应以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既然是约定违约金,那么在约定违约金时就不能完全依照实际损失来计算,况且违约金兼有补偿性和惩罚性的特点,因此在约定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应以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来确定。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违约金进行约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以上是关于“如何约定违约金”以及“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该怎么办”的有关违约金的材料,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由于人与人之间诚信程度的不同,所以在交易中遇到不讲诚信,违约的人也难免的。因此,您在遇到违约的情况时,要淡定,要知道违约不可怕,可怕的是遇到违约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违约,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
  
  
  
总结: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一、如何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捂脸表情抢注商标办理成功了吗
      一、捂脸表情抢注商标成功了吗首先,抢注“捂脸”商标侵犯了腾讯著作权,如被异议将无法注册成功。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不能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捂脸表情法律性质属于美术作品,因其......


·恶意逃废债是什么意思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不是所有的欠债不还都是逃废债,它强调债务人的主观故意。确切地说,有履行能力而不尽力履行债务的行为就是恶意逃废债。所谓“有履行能力”是指有收入来源,或者虽无......


·一、离婚夫妻转移共有财产吗?
      一、离婚夫妻转移共有财产吗?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


·在常州市哪个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
      在常州市哪个医院可以做工伤鉴定?常州市市民可以到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工伤鉴定。中心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咨询电话:0519-86900510投诉电话:0519-8690056......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
      如何申请专利注册?怎么注册?一、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外观设计类的专利要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可去国家专利局服务点......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具体情形:......


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该怎么办?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