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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

  遗嘱继承和遗赠对房产收税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继承是法律基本名词,继承法即关于自然人死后由其继承人对其财产权利和义务予以承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2、特点不同:继承权法律特征是一种财产权利,通过继承实现财产的移转、以人身关系为基础、继承权的实现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遗赠法律特点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只能是自然人,遗赠受领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遗赠人只能通过遗赠给受遗赠人带来某种财产利益,不能代理。3、实施条件不同:各国对继承问题都以民法或有关继承的单行法规作出各种具体规定。包括继承开始时间、地点,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等;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二、遗赠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3、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具体区别是基于遗嘱人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两者在适用的时机上有明确不同的,遗嘱继承必须发生在遗嘱人死亡后进行的,而对于遗赠的具体情况,可以在遗嘱人生前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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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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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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