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先变更监护人,到精神病人居住地法院申请监护人变更,可以指定其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有监护能力的居(村)委会、单位为监护人。3,监护人变更后,再通过监护人到民政局办理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开庭时需要有监护人到场,代理精神病人的相关民事活动。二、有精神病离婚小孩怎么处理看具体情况定。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在精神病人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子女归配偶抚养。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且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要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精神病人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夫妻中有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得了精神病,并且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因为不符合结婚要件,可以认定为无效。但如果是在婚后一方才患上精神病的,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考虑离婚。实践中,此时更多的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毕竟对方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可能无法出于真实意愿表示离婚。
  
  
  
总结: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购房签阴阳合同合法吗 签订阴阳合同有什么不良后果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为了避免税收,就可能会采取订立阴阳合同的方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购房签阴阳合同合法吗?而如果不合法的话,那实践......


·小时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
      小时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一、小时工加班有加班工资吗用人单位应为非全日制用工购买工伤保险,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遗嘱代写人可以是继承人吗不可以。依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其中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①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
      股份制公司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股份制有限公司在市场上的份额还是比较多的。毕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资源共享,而且对于公司的经营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除了平时创办股份有限公司以外,很多......


配偶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