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遗嘱无效的九种情形: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二、继承人伪造遗嘱会失去继承权吗?
  
  伪造遗嘱会失去继承权,《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版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权节严重的。
  
  三、法定继承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会失去继承权,同时伪造的遗嘱也不受法律保护,但非继承人本身就没有继承权,所以也谈不上失去继承权。非继承人伪造的这份遗嘱无非就是把遗产留给自己,可其他利害关系人得有证据证明遗嘱是伪造的才行。
  
  
总结: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遗嘱是无效的,伪造遗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是什么?民法典打印遗嘱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是: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员应当在每一页下面签名。3、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签名的时......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
      有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由公司与企业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那么,法律保护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吗?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又是怎么保护的呢?这一些问题对于我们广大的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它决定这......


·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之间的规定是什么
      国有企业改制有成功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在这一过程当中却暴露出了企业改制当中存在的一些法律漏洞。很多的国有企业当中职工虽然持有股份,但是在改制过程当中几乎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职工权益被......


·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是什么法律中规定的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是有好几种,但是不管是对哪一种行为进行认定,此时都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这就说到了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问题。那到底专利侵权的取证方法有......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能减工资吗?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减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


·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
      代位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条件?一、成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


非继承人伪造遗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