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十二条个人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第十三条单位实施本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经营报纸五万份或者期刊五万本或者图书一万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千张(盒)以上的。
  
  2、非法经营罪团伙作案的判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六条 对主犯应该依法量刑
  
  第二十七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非法经营案件当中,数额认定标准跟集团作案这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不过,在刑事犯罪活动当中如果是集团作案的话,司法机关量刑时一定会对主犯、从犯分别对待的。情节严重,情节。别严重的量刑标准肯定是不一样的。
  
  
总结: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一、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1、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
      被判拘役怎么才没有案底1、拘役是我国主刑种类之一,只要是被判处过拘役刑罚且判决书生效的情况下,就会有犯罪记录,即案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是怎样的?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定罪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使用还没有注册商标属于侵权吗?
      使用没有注册商标属于侵权吗?使用别人没有注册过的商标也会构成商标侵权的,因为法律上规定的商标抢注的有一种情形就是,他人的商标虽然还没有来得及申请注册,但是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具有了一定的......


·质押担保是连带责任吗
      质押担保是连带责任吗质押担保是现在非常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质押人把自己的所有物质押给质权人,然后从质权人那里获得贷款。不过质押人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清贷款,质权人就有权利出质质押......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事故该由谁承担责任?
      房价上涨已经不是耸人听闻的事情了,因此更多人与其背上房贷,不如选择租房。虽然价格低廉,但是难以保证房子的安全性,万一出现了损坏和破陋,这种不可预测的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接下......


·不认罪法院怎么处理?怎么判?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会秉承着公正公平的态度去审理案件,在希望制裁罪犯的同时也能够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因次便有了坦白从宽的说法。但拒不认罪这样的事情也不少见,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整......


非法经营罪数额认定集团作案怎么判刑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