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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一、侵犯著作权公安哪个部门负责调查?
  
  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一般是公安经侦部门负责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常见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健儿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无论是侵犯著作权罪还是其他的刑事犯罪,不需要受害人自己辨别是公安机关的哪个部门负责调查的,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犯罪类型,分派到各个不同的部门负责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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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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