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的出资有哪些限制
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第二种,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严格限制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详情如下:1、公司设立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自被投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投资人应当实际缴纳,被投资公司应当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应当在被投资公司申请办理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实际缴纳。第三种,股权出资的缴纳办法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转让时的两种情况: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以股权作为出资,实际上是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新设立的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所有,使得新设立的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成为其他公司的股东,对新设立或者已存续的目标公司而言,不异于自己在设立或增资扩股的同时对外进行了投资。
总结:第一种,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体股东以股权作价出资金额和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也就是全体股东...#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主动离职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主动离职怎么样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天明确说明:非因个人中断就业的。领取失业金的条件:1、按《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
·民法典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又很多的前提条件存在,如果你们是共同支付买房首付,且共同支付房贷等事宜,当然应当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往往存在很多其他因素,那么我们去看看这些因素下......
·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实现共赢,一些发包方会将建
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了实现共赢,一些发包方会将建设工程按照一定的工程发包给承包单位,在确定承包单位后,双方会合意拟定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但是由于不少朋友称由于不了解相......
·对在校园内结伙斗殴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由于校园内的一些不良风气,以及部分学生与社会人士的接触,在高校内经常会发生结伙斗殴的行为。结伙斗殴的行为与单纯的打架斗殴行为处理的方式略有差异,性质也更为恶劣。那么对在校园内结伙斗......
·安置房可以出租吗
安置房也是政策性房屋类型中的一种,主要是政府为了安置因拆迁问题而没有房屋居住的人群。但是从性质上来说,它却与我们熟知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有着一定的区别。那么安置房可以出租吗?需要注意......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
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离婚与无效婚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成原因看,婚姻无效的原因多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一般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从请求权来看,离婚的请求......
公司股东的出资有哪些限制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