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行使探望权应注意什么
  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该方的方便为原则,探望时间不宜过长,探望次数不宜过多。探望方式上以双方在场较好,如探望一方要求带子女外出、脱离对方,应事先经书面确定或取得对方书面同意。
  2、探望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子女的日常起居、生活习惯、学习时间,结合双方的住所地,以选择子女所在地或幼儿园、学校或公共游玩场所为探望地,探视时间应适当加长,探视次数应较两周岁以下的加多,探望方式上可适当允许带子女外出,但不宜时间过长,地点过远。
  3、探望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充分尊重子女的意见,并考虑子女的生活、学习时间安排,考虑双方的住所地,选择适宜的地点,探视时间和次数以及是否允许带子女外出应以子女意见为主,并可以考虑在寒、暑假加长、加多探视时间及次数。
   二、探望权的行使有哪些注意事项
  除了对子女探望时的注意事项外,我们应该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父母一方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实际年龄,换言之也就是要考虑到子女的意愿,进行合理的安排。当然如果对方阻止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也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那么也是会被中止探望权的。离婚之后,男女一定要谨慎处理子女的问题,这就包括了抚养、探望等。否则的话,容易对子女造成不好的影响。
  
  
  
总结: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行使探望权应注意什么1、探望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应多考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工作、住所、生活情况,主要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随着上班一族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五险一金越来越受他们的重视,
      随着上班一族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五险一金越来越受他们的重视,五险一金作为上班族的一种基本保障,很多人对他一无所知。五险一金是哪五险哪一金?在威海五险一金怎么查询?以下是的我们为你整理......


·签署和解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署和解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一、签署和解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其次要看看该协议是否有损害自己权益......


·夫妻结婚后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结婚后哪些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


·简单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当事人的处理是很重要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抢救伤员、财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那么这个简单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作为机动车驾驶者应该适当的了解,下面我们......


·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是怎样的?
      一、劳动者权益协调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


·民事诉讼精神病人如何处理?
      民事诉讼精神病人如何处理?不能作原告但是可以让其他人代为起诉。具有妄想、幻觉症状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情绪高涨或情绪低落,尤其是伴有明显夸大或自罪自责的患者,不具有诉讼能力,不能起诉、自......


行使探望权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