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二、法律的其他规定是什么?《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故意伤害罪需要达到轻伤的程度,如果只是轻微伤,则只能给予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同时,因故意伤害罪也会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结果,所以对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形,法律是给予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故意伤害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到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了,所以它是属于一种恶性的犯罪行为。对于整个社会来说的话,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所以必须要进行严厉的惩处。一般情况下,在三年以下或三年以上的范围进行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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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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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属于涉恶犯罪行为?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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