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确定责任划分,然后根据责任的比例划分来进行赔偿金额确定。当然了,在这过程当中的话,交警部门工作人员会进行协商解决介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1、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负全责这种情况在主路出入口处极为常见,由于在主路入口处会有辅路车辆缓慢进入,而快速并线的辅路车势必会影响后方主路车的通行,而刚刚并入主路的车辆往往想要二次并线,有些心急的司机甚至会连并两条线,如果此时后方主路车辆选择并线超车,则很容易在本是拥挤的车道内发生事故。在面对主路出口时,司机们同样需要注意,尤其是在拥堵出入口,后方车辆看到前车超车切记不可强行超越,保持原车速等待前车完全完成超越再并线超车是避免发生此类事故的办法。新交规中规定严禁在高速公路匝道中超车,违反者扣除3分。2、在岔路口、窄桥处禁止超车如果车辆行至路口处发现前方车辆慢行会很自然的变换车道,而此时如果加大油门强行超越前车,一旦发生事故,责任需由超车一方负责,而如果前方道路变窄,车辆不得不并线,则应礼让直行车道先行,如果此时强行超车危险不言而喻。与岔路口相似,在窄桥上行车同样是禁止超车的,在狭窄的桥梁入口不仅会悬挂出道桥的限速标示还会竖立禁止超车标志,而在道路变宽后则会以解除标志来提示司机可以超车。3、在弯道、陡坡、隧道内禁止超车弯道禁止超车,在弯道处即使标线为黄虚线满足借道超车的要求,但法规中也是禁止在弯道中超车,不仅在弯道中,陡坡和隧道等危险地带内也同样禁止超车。4、借道超车负全责当车辆行驶在标有黄色虚线的车道上时满足借到超车的要求,一般此种车道多为单车道,超车需要借用反方向行驶的车道。超车前,司机需提前观察对向车道情况和后方车辆位置,确认安全后需果断超越前车。如长时间占用对向车道则会因为逆行触犯交规,新交规中规定逆向行驶可扣除3分。5、单行道从右侧超车负全责在单行道内超车,应遵行从左侧超车的习惯,而如果此时对向车辆来车,无法超车,有些心急的司机便会选择从右侧超车,而单行线右侧为白实线,并且在车道右侧通常为非机动车道,此时无论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还是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都应由超车车辆负全责。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违法超车这种情况,那么是属于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在此种情况之下的话,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有一定的损失,那么肯定是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的,当然也需要看对方有无过错。
  
  
  
总结:一、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确定责任划分,然后根据责任的比例划分来进行赔偿金额确定。当然了,在这过程当中的话,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实施探望权起诉书范文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北京市,××公司职工,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小......


·被酒驾的撞了怎么处理
      1、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2、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3、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4、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5、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


·开庭时间变更会提前几天通知?
      开庭时间变更会提前几天通知?一、开庭时间变更会提前几天通知?开庭时间变更会提前3天通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离婚时是不可以分个人财产的,并且对于那些至提出分割财产,但是双方依旧维持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故而为了避免在日后离婚时由于财产,或者是债务的分割......


·异地诉讼离婚青岛的具体流程有哪些?
      对于异地离婚,需要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不得私自做出超越法律机构权利的行为,而且对于异地诉讼离婚,必须由法律机构根据实际的案情做出最合理的判断,不可以忽视法律机构的权威作用,对于异地......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报案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


一、借道超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