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二、股东权利种类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董事会是属于公司的决策机构,对于在公司的职权上要比股东的权利大一些,不仅可以决策公司内部的运营情况,而且还可以修改公司的制度等,但对于选举董事会也是由股东们来进行决定,从而来处理公司的大小事务。
  
  
  
总结: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一、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满足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
      一、满足什么条件下应该批捕刑事案件批准逮捕的条件有: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区别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


·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内
      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内,要去找交警开一张重新学习证明,然后到交管部门去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学完之后,再拿着交警开的“培训结业证书”去车管所,车管......


·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
      一、开庭前被告人准备哪些工作?开庭前被告人的准备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


·哪些人需负竞业禁止义务?
      哪些人需负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发展至今,已经为很多企业运用,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针对对象不明确。从竞业禁止的对象上看,主要针对公司企业的五类关键岗位员工:第一,高层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的双方而言都是必要的,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
      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劳动的双方而言都是必要的,同时这也是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的。但实践中,很多劳动者其实并不清楚这个劳动合同怎么签,这样就容易让单位钻空子,肆意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下......


对于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