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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订案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修订案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修订案玩忽职守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不认罪就不能定罪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如果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不妨碍人民法院作出有罪的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其实,任何的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这种行为,对国家生育都会造成恶劣的影响,可是构成玩忽职守罪的话就说明性质已经非常的严重了。在玩忽职守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民众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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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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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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