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

  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抽逃出资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1)在主体方面,本罪主体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广。(2)在主观方面,二者同为直接故意,但挪用资金罪有非法暂时取得本单位资金使用权的目的,而本罪无此目的。(3)在客体方面,两罪同样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但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的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固定资金。(4)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款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有少部分人认为股东将公司财产转移到个人名下的话,应该是构成抽逃出资罪,实际上不是的,抽逃出资罪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上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抽逃出资,那股东本人转移的资产是当时自己的出资额,而不是公司的其他财产。
  
  
  
总结: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上海司法鉴定公证吗?
      现在上海市司法鉴定机构很多,上海市民发生人身伤害后,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可以申请做一个人身伤害司法鉴定。这个鉴定结果将来打官司的时候可以当做证据材料使用。另外,人们办理一些事情......


·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
      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一、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什么计算?裁员补偿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一、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般有三种纠纷......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2)行为人尚未着手......


·夫妻离婚的该怎么领离婚证
      一般只有协议离婚的夫妻,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领取到离婚证,而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拿到的要么是离婚调解书要么是离婚判决书。而实践中,要是夫妻想要离婚的话,此时应该怎么领离婚证呢?......


·最高院非法集资款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非法集资款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对案件侦查审判完毕后,对追缴回的款项,按被集资人的集资额比例,扣除案件侦破和审理的费用后的余额返还给被集资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公司股东转移财产至个人名下涉嫌什么罪名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