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一)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依进行的;
(四)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五)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何认定
1、本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本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本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但是,往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
(如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当事人用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通常认为,对执行人员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因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恰当。
2、本罪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的界限
当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其暴力程度应以造成轻伤害为限度,如果行为人在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将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则应按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
拒不执行判决裁决构成犯罪,这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实践中执行难的问题,对于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最后一步就是对判决的执行,只有实际执行之后,才能够真正的保护到当事人的权益。
总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
More>>
·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好事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好事吗?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一种对案件审理负责的态度,并不存在好与不好。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
·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书可以拒绝签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书可以拒绝签吗?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书不可以拒绝签,如果不去签字对案情沒有影响。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
已过工伤认定时效怎么办?已过工伤认定时效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表明自己存在着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父母子女关系可以解除吗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一)子女被他人收养,则父......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
暂予监外执行期满交付执行规定是什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计算公式是什么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