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律师代写遗嘱的风险如何规避?

  律师代写遗嘱的风险如何规避?但是最好多找几个见证人。法律规定是至少2个(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就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那是最好了)。师代写遗嘱,这也属于代书遗嘱,要按代书遗嘱的标准找见证人。如果要就立遗嘱行为找律师见证,律师可就见证行为出见证书,盖律师所公章,但那和代书不是同一个问题。至于费用要根据遗嘱的内容和对律师的要求等综合考虑,需要代写遗嘱一般在伍佰到一千元左右,但各地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需要的话,最好直接和律师联系。二、请人代写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请人代写的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为“代书遗嘱”。在拟定代书遗嘱时首先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即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所处分遗产也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中也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按《继承法》规定,遗嘱的法定形式有:(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字。(4)录音遗嘱:由遗嘱人口述录音,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三、代书遗嘱的条件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继承法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为了避免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也是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在订立遗嘱时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分为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类型,当事人在订立遗嘱时只能将自身的财产进行分配,在遗嘱中有任何的违法行为后该遗嘱也是不具备任何的法律效力的。
  
  
  
总结:律师代写遗嘱的风险如何规避?但是最好多找几个见证人。法律规定是至少2个(和遗嘱无利害关系,有行为能力,比如代笔的律师就可以算一个。如果是公证人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吗
      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吗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主要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条款来进行。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实物证据,对于实物证据不足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言辞证据。那么,什......


·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一、外嫁女不能享受拆迁安置利益,是违法的吗  外嫁女本身户籍还在娘家所在村集体,自出生时就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户口簿上,依照法律规定,是具有娘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这种成员......


·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河南交通伤残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


·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
      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一、司机在十字路口逆向行驶掉头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


·一、夫妻之间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夫妻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具体所需资料如下:1、如......


·居间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居间人有哪些主要义务一、居间人有哪些主要义务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


律师代写遗嘱的风险如何规避?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