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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公司欠债法人跑路其余股东怎么继续经营? ?如果是因个人债务问题法定代表人失踪,可以通过招开股东大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果是因法定代表人个人原因对公司财产造成损失应报警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自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 ?(1)变更后的公司章程; ?(2)原法定代表人免职决定书; ?(3)新法定代表人任职决定书;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3,《公司法》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因为个人原因逃跑或者是失踪的情况之下,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可以取消其法定代表人的相关身份,并且如果其非法获得公司财产的行为的话,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院进行起诉,或者是直接进行报警,来维护公司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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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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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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