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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一、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1、自己写的小说不属于汇编作品,如果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就属于汇编作品。
  
  
  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百科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3、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二、著作权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1、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打申请表,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到当地版权中心即某某城市版权局;
  
  
  3、著作权中心接收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核;
  
  
  4、审核通过后缴纳费用,未通过的需要补正或撤销申请;
  
  
  5、著作权中心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通知书;
  
  
  6、著作权中心审查申请文件决定是否需要补正;
  
  
  7、审核通过版权中心予以登记并办法登记证书并公告。
  
  
  三、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其实,自己写的小说必须具有独创性,而且同时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话才享有著作权。如果作者是把同类型的小说的作品都汇编在了一起,这样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自己独立创作出来的小说,跟汇编作品根本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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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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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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