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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房产转给媳妇离婚后应当承担吗?

  
  一、债务房产转给媳妇离婚后应当承担吗?
  
  
  不应该,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用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偿还,离婚时,若双方达成债务归另一方清偿的协议并经过债权人同意的,便可以完全将债务移转给对方,这依法属于债务承担。则夫或妻中的一方便不再就此债务负清偿义务。
  
  
  (1)《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合同法》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时应当详细知道双方各自的财务问题,以便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不会手忙脚乱。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和共同债务分担的原则是基本一致的,夫妻双方没有特殊情况都是按照平等分配。关于离婚诉讼案件详情同样也可以咨询更加专业的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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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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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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