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误工费的问题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咨询,因为此类问题的处理是较为复杂的,自己与所属企业的交涉不一定有合理的结果,所以自己要进行法律的手段,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程序的操作,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自己要注意。
  
  
总结: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个事项都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其中就包括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在等待审理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暂时不用关押。但申请取保候审......


·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如何应对刑事拘留
      派出所可以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权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其中就包括了刑事拘留。但法律中也规定派出所进行拘留有时间限制,那一般派出所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请跟随我......


·肇事逃逸逃跑了轻伤受害者应该向谁主张赔偿?
      肇事逃逸逃跑了轻伤受害者应该向谁主张赔偿?肇事逃逸逃跑了轻伤受害者应该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


·提起行政诉讼的最长期限是几年
      提起行政诉讼的最长期限是几年一、提起行政诉讼的最长期限是几年?提起行政诉讼的最长期限是20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


·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
      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一、两份劳动合同学历不一样有什么麻烦吗?一般这是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造成的,但劳动者也有一定的责任,合同仍然有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是什么
      在我国现在以及未来的经济竞争当中,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创造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而这些在企业当中都属于商业秘密,所以如果在我国侵犯了其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话,是需要受到惩罚的。具体的惩罚......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