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立案前 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

  立案前 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了解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刑法中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另外四种分别是拘留,拘传,监视居住以及逮捕,取保候审是可以由嫌疑人的家属进行申请的,那么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申请呢,立案前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立案前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
  
  一般是在立案之后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也就是说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特殊情况总结如下: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注意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予以逮捕。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立案前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的相关资料,我们了解到取保候审一般是在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因为若是没有进行立案的话是不会涉及到拘留这些情况,也就用不着取保候审,另外我们还结束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和在取保期间应该注意的问题,以供您参考,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找网站的律师进行咨询。
  
  
  
  
  
总结:立案前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相信我们都了解这是一种强制措施,在刑法中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另外四种分别是拘留,拘传,监视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工亡子女抚养费到多大?
      我们都知道,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一些因为工伤而死亡的劳动者,关于子女的抚养费有什说法呢?我们都知道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那么我......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告对方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的未领取结婚证的婚姻。因此,对于重婚需要什么证据,具体得分两种情况: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此种......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领域实行怎样的制度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千万不要因为用人单位的压力就选择放弃一些自己理所应当的权益。有很多的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矛盾以后,自己的工资也不......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
      工程款一直拖欠怎么办?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


·侵犯专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侵犯专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一、侵犯专利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专利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没有上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规定: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应当贯彻......


立案前 取保候审还是立案之后进行取保候审?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