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由于一些原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宣告其死亡,那么继承人继承权就被转移。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替继承权,继承被承认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这种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去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叫做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不能超出直系血亲这个亲缘范围,代位继承人拥有的继承权,一般不能超过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大多数国际的法律,把代位继承权只限制在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之中,超出这个血亲范围,没有代位继承权。也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允许兄弟姐妹的直系血亲,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权利。认定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我们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会发生代位继承。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的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如果继承已经开始了,被继承人的子女才发生死亡,或者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子女,这时是不会发生代位继承的,因为不符合我国法律里面,代位继承权的具体规定,这一点非常重要。那么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也包括收养的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继女,从法律上能认定的这些子女关系,都包括在内。如果被代位人,即已经死亡的继承人,他的配偶从法律上讲是异地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将其配偶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他的继承权是独立的,不会影响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继承权。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如果其继承权被法院判决丧失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再拥有被代为继承权。继承开始之后,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但是在遗产分割前死亡,那么继承遗产的权利将转移给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这就是转继承权。转继承权不同于代继承权,这里的转继承人既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其中转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获得的遗产份额。转继承权不仅仅可以发生在法律规定的继承中,它也可以是以遗嘱的方式发生。比如遗嘱中的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发生后表示他要放弃继承权,而他又在未接受遗产之前死亡了,这时就发生了转继承权。转继承权也不受转让继承权次数的限制。在很多方面代位继承权都是区别于转继承权的,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看继承人和被继承人谁先发生了死亡,这也是关键点所在,其次是代继承人和转继承人认定的范围不一样,这是比较关键的两点。
  
  
  
总结: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但是不同的国家,对代位继承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我国的法律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被承认的子女由于一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
      离婚终止妊娠赔偿有吗没有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2条:女方怀孕期间、哺乳期内或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 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具体处罚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往往比较长,同时因为前期投入了较多的资金,所以在建设完工时,建设单位会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方可竣工。所以,施工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职工签定劳作合同,或者劳作合同不给职工,单位都是违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劳作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供给的劳作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则的劳作合同必备条款......


·刑事诉讼哪些人要回避?
      刑事诉讼哪些人要回避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如果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都需要进行回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
      在哺乳期不得从事哪些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


现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都有了代位继承的相关规定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