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法总则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
  
  
  条件:
  
  
  1、当事人主观上为恶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当事人出于恶意,表明其主观上具有违法的意图。
  
  
  2、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互相串通,即当事人具有共同目的,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共同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目的非法,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
  
  
  二、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所谓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指一切民事权利之行使,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行使权利超过其正当界限,则构成权利滥用,应承担侵权责任或其他法律后果。权利滥用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如下:
  
  
  1、构成权利滥用,须有正当权利存在,且属于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有关的行为;而侵权行为事先并无正当权利存在,不属于权利行使或与权利行使无关。
  
  
  2、禁止权利滥用之立法目的,在于对民事权利之行使予以一定限制,通过对权利滥用的禁止或制裁以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而侵权行为制度并无限制民事权利的目的。
  
  
  3、权利滥用以当事人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故意为要件,在行使权利时仅因为过失造成他人或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的,不构成权利滥用;而侵权行为不仅以故意为要件,仅因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亦可构成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民法典是近年来民法体系的重大修改和完善,其中对违反集体利益的行为做出认定,如果当事人出于恶意,串通实施损害集体利益的,其民事行为无效,并且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合同中存在这样的条款,整个合同应当是无效合同。
  
  
  
  
总结: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老工伤认定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若用人单位不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的,职员可以在限定期限内下当地的鉴定机构,或者是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做工伤认定的申请,有些职员在受伤后处于各种缘由,没有及时提出进行工伤认......


·一、如何确认抚养权管辖的法院?
      一、如何确认抚养权管辖的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
      医患纠纷赔偿怎么写调解申请书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申请书患方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电话:住址:申请调解的纠纷事实:申请调解的争议要点及理由:特申请吴中区医......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
      专利申请控制程序专利申请控制程序其实也就是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早很多国家只有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能够获得专利权。然而,不同国家规定的专利申请程序是不同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我......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成都土地使用证新政策有哪些内容?成都的企业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应该及时办理好土地使用证,这样才能依法对土地进行处分、抵押和转让。土地使用证就是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如果没有的话,土地使......


民法总则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