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双方可协商,达成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愿随另一方生活,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女方要回抚养权要注意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因此,对于两周岁之内子女,需要向法院提交子女出生证明。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相关医疗单据律师应注意收集。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同样,亲属证言以及能够证明子女生活成长环境的其他证据,律师应注意收集。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若存在这样的情况,男方具有不良嗜好的相关证据,律师应当收集和提供。综上所述,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同时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孩子的主要是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用。过一段时间一方要要回孩子抚养权,可以和对方协商,争取和平解决,不行的话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总结: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夫妻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经过一段时间,一方或双方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都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父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理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后会产生共同财产,如双方的工资收入,购买的房产、车子等等,无论双方收入高低,在离婚时这些财产都应由双方共同平分。但实践中房子的分割情况则较为复杂,它涉及到各个因素。......


·法院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法院办案程序包括哪些环节?一、案件受理1、登记立案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事纠纷,均应立案处理。2、案件受理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人常住户口所......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成立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


·疫情双休改单休需要员工同意吗?
      疫情双休改单休需要员工同意吗?一、疫情双休改单休需要员工同意吗?依据现有劳动法规,安排职工加班,与工会和员工协商,是法定必须程序。有人据此认为,安排员工休假后补班,也必须协商,而......


·一、梅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
      一、梅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多少?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从三倍......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
      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没结婚可以收养孩子吗?可以的。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一、协议离婚后怎样要回抚养权?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