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期间遵守哪些规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大多数都是因为证据不够充分,或者犯罪嫌疑人本身有些特殊情况不适用逮捕。在12个月的范围内,取保候审的时间是由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而且,不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这不代表着时间到了以后就会自动解除取保候审,也有可能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补充侦查了新的证据,之后还会立即逮捕起诉。
  
  
总结:一、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检察院不批捕被取保候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解除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毁农作物财产侵权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
      一、毁农作物财产侵权起诉状包含哪些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1、原告基本情况: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或出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员工做私单可以报警吗
      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专利权可以通过购买等形式转让吗?
      专利权可以通过购买等形式转让吗?可以,我国专利法有规定,专利技术可以用于转让交易,专利的转让交易能促进政府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
      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一、监事会主席产生方式是什么《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内出轨生子算重婚罪吗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不批捕取保候审解除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