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

  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够像童话之中的那般美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些婚姻,因为彼此感情的破碎也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离婚就是最好的选择了。
  
  那么,离婚之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判定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要以对孩子成长的有益程度作为标准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还没有断奶,还在哺乳期里面,非常的需要母亲,因为这个时候母乳对孩子的成长、免疫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所以,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
  
  当然了,事无绝对,如果母亲属于是以下几种情况的,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父亲了:
  
  ①母亲身患疾病,且疾病顽固难治,又或者是患了其他非常严重疾病的,孩子根本就无法与其一起生活的,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父亲了。
  
  ②母亲为人没有责任感,在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后,却没有尽到该尽的抚养义务,没有把孩子照顾好的,法院会重新考虑孩子的抚养权,将其判给父亲。
  
  ③母亲有一些非常恶劣的习惯的,比如说烂赌,吸毒以及淫乱不堪的,无法给孩子提供一个较好的成长环境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判给父亲。
  
  ④当然了,如果离婚的双方,在离婚之后关系没有变得很恶劣,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的,在不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也可以把抚养权判给父亲。
  
  (二)两周岁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
  
  对这个年龄段孩子抚养权的划分,就不会优先考虑母亲了,而是以双方各自的条件以及家境,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当然了,如果有以下情况的一方,在孩子抚养权的判给上,会优先考虑:
  
  ①如果有一方因为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生殖器官受伤而不能够再有孩子的,孩子的抚养权会优先判给他。
  
  ②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就长期分居两地,而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的,那么在抚养权的判给上,会将孩子判给他长期跟随生活的一方,以免环境大的改变,给孩子带来不太好的影响。
  
  ③离婚的双方,虽然都有生育能力,但是其中一方现在还没有孩子,而另外一方已经有了孩子,或者是因为新婚姻而有了继子女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一般会优先判给没有子女的一方。
  
  ④离婚的双方,一个很快就重组了家庭,有了新的婚姻,而另外一个却是一直找不到另一半,那以再婚的,那么孩子抚养权会优先考虑判给难再婚的那一方。
  
  ⑤离婚双方家境差不多,但是其中一方其父母身体比较硬朗,还能够帮忙照顾孩子的,那么这一方会优先考虑。
  
  当然了,法律也会尊重一下十周岁以上但是未成年的孩子的个人意见,当他感觉跟随其中一方生活不快乐的时候,可以要求与另一方一起生活。
  
  
总结: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能够像童话之中的那般美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些婚姻,因为彼此感情的破碎也走到了尽头,这个时候离婚就是最好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More>>

·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房屋作为我们一项重要的财产,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许多人都梦寐以求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但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但这是我们可以进行抵押向银行贷款进行购买。那房屋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如何办理......


·遇到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处理?
      现如今,虽然科技在不停地发展,但是劳动人民也是不必可少的角色,所以,在工作时受伤也是屡见不鲜的一个现象,工伤认定就是一个让许多人头疼的事情,因为工伤有许多的标准,所以,工伤认定失败......


·工作过程中怎么确认工伤 一、工作过程中怎么确认工伤?
      工作过程中怎么确认工伤一、工作过程中怎么确认工伤?一般情况劳动者遭受工伤后应当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受伤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


·单方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单方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但是离婚,却有可能是一方提出的。单方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很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人都可以提出离婚,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究竟法律中规定单方离婚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下文我......


·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
      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一、他项权证号编号是怎么样的房屋产权证是房屋的身份号;而他项权证是的抵押的,是抵押号;各不相同。房屋的他项权证,一看这个名字就是和房子有很大的关系的,关于他......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


在现实生活中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执业15年 50岁
13770831974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姜春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770831974